方清之被押下去寫悔過書,錦衣衛大堂中安靜下來,主審劉大學士和陪審袁指揮都在默默喝茶。
方應物站在角落裡,盯著袁指揮,神態不滿,但也不好有什麼舉動。
這位老人家大約是當朝文武百官中年紀最大的一個了,很少有像他這樣七十七八歲了還奮鬥在第一線的,堪稱是活化石級別的存在。
不過正應了人老成精這句話,他突如其來的一嗓子,就叫自己失去了大半的選擇權。不過從另一個角度,他這也算幫自己下了決心?
時間不知過去多久,有校尉匆匆走上大堂,手持稿紙,這吸引了所有的注意力。
正老神在在的劉吉問道:“可曾寫了?”
那校尉呈出稿紙,眾人卻見上面寫了《論語》之衛靈公篇。全篇沒甚好說的,但卻有一句——子曰,仁人志士,有殺身以成仁,無求生以害仁。
看得方應物直滿頭冒汗,這都什麼時候了,父親大人你還玩這種把戲,不怕讓天子看到了,真叫你成仁麼!
袁指揮長長嘆了一口氣,閉口不言,劉大學士卻冷哼一聲,拍案道:“讓他繼續寫!”
又不知過了多久,校尉再次上堂,手裡又持有新的稿紙。呈開給眾人看去,只見得上面默寫了《孟子》之告子上篇——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方應物心裡越來越急,再這麼下去,就是玩火了,就是刷聲望刷爆了,就是自作孽不可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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