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應物與他的便宜舅父胡增文進縣衙乃是前後腳功夫,到了儀門,一起被門子帶著去了二堂花廳。
汪知縣便在這裡接見了兩人,其實當汪知縣見到他們一起來到,心裡還是高興了片刻。
他以為這兩人聯袂而至,是已經在私底下先和解過了,然後到他這裡走個過場。若是如此就不必讓他頭疼了,堪稱皆大歡喜。
但現實總是比想象的殘酷,稍稍寒暄幾句,汪知縣就發現了,原來這兩人是分別前來的,只不過偶然在縣衙門口撞到了一起而已,根本就沒有和解的勢頭。
失望歸失望,作為守土有責的地方官,汪知縣不得不耐起性子調解。或者說他本可以置身事外,任由兩家你死我活也不干他事,但方應物綁了縣衙吏員,他這知縣想躲事都不行了。
只得一邊暗罵胡家無事生非,一邊暗中抱怨方應物唯恐天下不亂,開口道:“你們胡家與方家本是姻親,何至於鬧到如此地步,這豈不是叫全縣父老看笑話麼!”
方應物和胡增文兩個人都沒有在汪知縣面前坐著說話的資格,故而都站在這裡。此時胡增文上前一步道:“家父說了,事情鬧到如此地步,都是方應物的過錯。若非他擅自綁架戶房吏員,何至於此?況且縣衙吏員都是做事的人,若都如方應物這般動輒打罵綁走,以後誰還敢做事?”
方應物很軟弱無力地反駁道:“在下只是請縣衙丁、邵二先生去做客上花溪村,為村民講解一下田地分等次的事情,以免村民懵懂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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