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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燕最疼她媽媽,無論如何都不會破壞別人的家庭。
風輕雪瞭解朱燕的家庭情況,她算是根正苗紅,父親張洪志立下了汗馬功勞,建國後沒幾年就和她母親離婚了,藉口就像朱燕說的一樣。
當時,朱燕只有三四歲,上面還有兩個哥哥。
張洪志是在授銜後離婚的,五五年授銜,軍銜大校,而朱燕現在只有十六歲。
朱燕的媽媽柳雪雁算是極有志氣的女子,三個孩子一個都沒給張洪志,而是帶著孩子轉身在父老鄉親的介紹下嫁給了哥哥的拜把子兄弟,一箇中年喪妻也沒有孩子的鰥夫,孩子跟著他改姓朱,現在一家人過得很幸福,朱燕的哥哥一個當兵,一個是工人,早就結婚生子了,反倒是張洪志婚後沒生下一兒半女,朱燕覺得特別解氣。
“所以我就果斷地拒絕了靳鴻同志。我沒回信,怕留下把柄,我是對他說的,我說,你是有革命伴侶的人,而且還有兩個女兒寄養在田玲嫂子家,為人夫、為人父,你都有自己的責任,我不接受有伴侶之人的追求。雪姐,我回答得無可挑剔吧?”
“你說得很對,回答得很好!”風輕雪讚道。
朱燕先是高興了一下,隨即垮著臉,“我現在好怕啊,好怕靳鴻同志是因為我的話才去和盧招娣同志離婚,因為我說不會接受有伴侶之人的追求。他會不會覺得我是故意這麼說,想讓他去離婚再來追求我啊?要真是這麼想,那我不就是罪魁禍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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