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縱觀前世今生,風輕雪吃過野兔肉,可沒吃過野豬肉。
在鄉下老家的時候,每逢秋收的季節,老家族中的叔伯兄弟忙完了,或者夜間總會騎著瘦長的摩托車,驅使瘦長的細犬,漫山遍野地逮兔子逮野雞。
他們不為名不為例,逮到的野雞野兔子多得吃不完,就送左鄰右舍嚐嚐鮮。
野兔肉嫩,野雞肉柴,吃的是個野趣,味道確實不錯。
不過,風輕雪倒是聽族中長輩說過年輕時圍剿野豬的故事,有個比自己祖父年紀還大的族伯左腿就是被野豬頂斷後落下的殘疾。
他們都說,打來的野豬剝皮那叫一個費事,煮肉那叫一個廢柴火,吃肉都費勁。
“我沒見過野豬,也沒吃過。”風輕雪迴應陸江。
陸江打蛇隨棍上,“等我回部隊,僥倖打到野豬就找人熏製,給你寄一點。”
“那怎麼行?”風輕雪可不覺得自己有這麼大的面子,“陸江同志,打野豬那麼辛苦又有風險,千萬別因我這句話就去冒險。你們是軍人,職責是保家衛國,而不是為了滿足我這個小小女子的口腹之慾。何況,我並不想吃,就是對野豬有點兒好奇。”
陸江嘴裡含糊應著,心裡卻決定回部隊後抽空去山裡為民除害。
難得可以近距離地接觸,陸志遠嘴巴也沒閒著。
“丫頭,你平時都愛看什麼書?”陸志遠堅信風輕雪是個有內秀的姑娘,也沒打算問她能幹什麼家務,出工能掙幾個工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