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陽宮武英殿裡,司馬凱正在向秦牧彙報皇家蒙學事宜,經過他父親提醒,他又加設了不定期督察制度,以防止蒙學虛報生員,剋扣辦學款項。
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不可能進一步完善監督機制,他能做到這樣,秦牧還算是比較滿意了。
“陛下……”
司馬凱還有沒說完,外頭突然傳來一陣鼓聲。司馬凱為之愕然,秦牧則比較沉得住氣,輕輕向他擺了擺手,對殿中的小太監吩咐道:“小保,快去看看,是誰在擊鼓。”
“是,陛下。”那名叫洪保的小太監連忙退出英武殿,然後向皇宮開門外小跑而去。
秦牧隨後站起來,對司馬凱說道:“走,隨朕去看看,何人在擊鼓。”
在皇宮裡聽到這樣的鼓聲,只有一個可能,那就是有人敲登聞鼓。
大秦按歷朝舊例,於宮門左側懸置登聞鼓,並派專人看守,允許有重大冤情的百姓擊鼓鳴冤於朝。
按規定,一但登聞鼓響,皇帝不管在做什麼,都必須立即上朝。
宋太宗時,曾有這樣的記載:京民牟暉擊登聞鼓,訴家奴失母豚一,詔令賜千錢償其值。
這段記載的意思是:京城有個叫牟暉的人擊登聞鼓,告家奴丟失母豬一頭。宋太宗親自問案後,命賜一千文錢賠償牟暉的損失。
這種雞毛蒜皮的事,也來擊登聞鼓,而且皇帝不管在做什麼,都必須立即上朝問案,這當然不行。
所以大秦加了些規定,非人命官司,大貪大惡,奇冤異慘,不得擊登聞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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