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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門接到報官,秀才劉輝私自騙取金銀五百餘兩,現已證據確鑿,知府大人有令,命我等將其帶回,聽候發落。”
劉輝聞言,當即往後退了幾步,“什麼騙取,什麼金銀五百兩,我身上現在一文錢都沒有,何來的五百兩?你們不能隨意抓人,這,這右拾遺大人可還在這,你們不能隨便抓人!”
衙門的官兵似乎已經料想到他會這樣說,向後招了招手,隨即便有人帶上來幾封書信和一張憑條。
劉輝一看,便知今日是栽了。
這幾封書信,乃是當初還未將薛菲趕出門時,用著她的嫁妝錢一時得意忘形,和幾個書友來往時寫出來炫耀的。
而那張憑條,是他欠了賭坊三百兩銀子,逼迫薛菲拿錢不成,便要將薛菲賣給賭坊老闆的,他記得當時薛菲被逼無奈,最後只能拿出了錢,但這張憑條卻落到了薛菲手中。
這些罪證大大小小加起來,確實有五百餘兩,可那張憑條他明明已經撕掉了,怎麼還會出現在這兒?
“這便是你犯罪的證據,廢話留到公堂上再說,跟我們回去。”衙門的護衛才不聽他解釋,當即便給劉輝雙手上了鎖。
一行人帶著劉輝,慢慢離去。
薛柔收回遠處的目光,直感覺一道注視在自己身上,她抬起頭,正裝上袁君逢那雙充滿探究的雙眼,她猛地一愣,“難道,是你?”
袁君逢眼神微眯,收回在她身上游離的目光,不做聲地重新看向別處,實則,那日村長送到他手中的那封密信裡裝的,正是這些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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