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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如果被皇帝授予監國大權,他的教令當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不和皇帝本身的旨意衝突,天下百官都得遵從。如朱棣當年北伐,就數次命太子朱高熾監國,而監國太子下達的命令,理論上才是太子教令,似朱翊鈞這道命令,正式的講只能叫太子令。不過太子畢竟是儲君,大家平日裡還是會把太子發出的命令統稱為太子教令的,就好比後世的人見面,對方是一位姓張的副主任,但人家稱呼他的時候肯定是叫他張主任而不是張副主任一個道理。
所以高務實手裡這道太子教令的真正意義,並不是拿著它就擁有了實際上的法律效力,而是一種象徵意義:太子非常關注這件事,高侍讀的一切所見所聞都必然上達天聽——畢竟皇帝是寵子狂魔,太子知道了可不就等於皇帝知道了?
換而言之,拿著這道教令的真正威力在於向所有人表明了這樣一個事實:不給高侍讀面子等於不給太子面子,不給太子面子等於不給皇帝面子。
言官敢不給皇帝面子,因為除非皇帝自己不要面子了,否則無法把言官如何。但尋常官員不可能隨隨便便就不給皇帝面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你都不尊重,書讀到狗肚子裡去了嗎?
看明白這道太子教令真正含義的人已經明白,這次出巡宣大,雖然名義上的正使是工科都給事中程文,但恐怕真正被陛下父子關注的,反而是這個被外界看做公費旅遊的高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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