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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拱提到邊軍要加強軍備,這一條當然是高務實十分關注的,畢竟他的規劃中有一些軍工產業,而且主要集中在火器類,只是眼下礙於眼下的一些情況,尚不能隨便開工,更不能胡亂推出。
這裡頭至少面臨三個主要的問題:
一是大明的軍工生產製度,無論京營還是邊軍,其軍工生產,尤其是盔甲、火器這一類,都是朝廷的產業,也就是所謂官營。
大明的官營產業大體分如下幾類:工部領導下的官營手工業;內務府領導下的官營手工業;戶部領導下的官營手工業;都司衛所領導下的官營手工業;地方官府領導下的官營手工業。
而這其中,軍工類產業有不少都是雙重或多重領導,也有一些屬於交叉領導,比如工部有負責軍工生產的,內務府也有負責軍工生產的,都司衛所更有負責軍工生產的,甚至某些地方官府自己也能開辦軍工生產。而兵部方面又可以對這些軍工生產下達指令,譬如提出質量或者數量要求等等。
但不管怎麼說,軍工類產業極少有個人開辦的,火器類更是被朝廷把控得最為嚴實。[無風注:本書前文有提到過大明不禁止民間擁有弓弩、刀劍等冷兵器,但嚴禁制造和擁有旗幟、盔甲、火器等類。]
高務實對於旗幟、盔甲這一類產品沒什麼興趣,哪怕冷兵器時代的盔甲製造其實算得上一門“高技術產業”,他也毫無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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