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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錢兒倒是留下了,我得想辦法賺錢了。局裡給的那點工資,真不夠支撐一家子人。
可問題是,生意這東西,他不是說來就來啊!要是生意跟自來水似的,想要就能擰出來,我就不用愁了。
我加入調查局之後總共就做了兩筆生意:沈家那筆生意,有老王的佣金支撐,我倒是還能撐一段時間;九龍抬棺這生意,因為是小錢兒的原因沒收錢不說,撞壞的車,打爛的東西,全都算我頭上了,沒賺錢倒是賠了不少錢。
我向局裡申請了補助,可是補助得二處那邊審批,他們負責監督財務,楊智明要是能輕易讓我的報告過去才是怪事兒。他不批,我也懶得求他,報告不批就放那放著唄!大不了等到審計的時候,我就反過來告他一狀,到時候,難受的是他。
寧爺也告訴我:以後遇上異常生物,最好別打死,能活捉就活捉,不能活捉也儘可能別打個稀碎。那些東西可以賣給局裡,越是完整的生物就越值錢。
我一聽就來了精神,帶人去把黃龍外殿給掘了,想把蒲夷魚拿出來賣點錢花。可我開啟黃龍殿的時候那幾條蒲夷魚不知道怎麼回事兒,已經爛的連骨頭都不剩了,更別提拿出來賣錢了。
至於說,我交出去的兩種秘法。寧爺說了,那兩種秘法是為了給我“擦屁|股”用的,功過相抵不給錢,弄得我差點罵娘。不過,想想也對,我捅的簍子總得有人收,再說那秘法也不是什麼好東西,沒了也就沒了。我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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