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南烏貿易條例》
大明南中宣慰司寧遠伯爵兼龍虎將軍總督南中各路軍馬糧餉督辦兩廣剿撫與提督閩粵南直隸三省海防事宜李和大明烏思藏都司固始汗及黃教活佛大博學珍寶智者、大海上師基於南中宣慰司與烏思藏都司之平等相處與貿易往來之目的,任命各自全權代表即:
大明南中宣慰司寧遠伯麾下福建總兵鄭芝龍:
大明南中宣慰司寧遠伯麾下隆盛行總辦李沛霆:
大明烏思藏都司固始汗及黃教活佛大博學珍寶智者、大海上師全權特使仲麥巴.陳列嘉措:
大明南中宣慰使似寧遠伯李與大明烏思藏都司固始汗及黃教活佛大海上師、大博學珍寶彼此以通訊聯絡,由於他們各自享有全權,並且認識到要以平等友好真誠的方式相處,就弘揚佛法,保證雙方人民在一個安全祥和的環境之中通暢往來因而達成(條例)如左(藏文版為“如下”):
一、在拉薩、日喀則、江孜、洛喀、乃東、錯那、工布建立南中商務代辦處,並在商務代辦處方圓五里之內建立商埠。
雙方同意,南中商民可在商埠租地建房和設立貿易貨棧。此項協定不會危hài南中商民出於儲存貨物的目的在商埠之外租地建房和建立貨棧的權利。南中商民要求租地建房應通guò南中商務代表向商務代辦處所在地之烏斯藏都司管理此事之官員提出申請,在同南中商務代表商議之後。所在地之烏思藏都司管理此事之官員將分配這類建房用地或其他適當用地而不必要推諉拖延,並依照現行律法和行情確定租地條件。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