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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棄義!”
“忘恩負義!”
這一條條罪名不論是用來對於民間的宣傳,還是動員士兵,都是具有絕對的殺傷力和影響力的。
一句話,借糧食還糧食,欠錢還錢天經地義。不還錢,我就大兵壓境,自己來取。
但是,守漢接下來的安排卻是令人不寒而慄了。
“解決掉莫家,在邊境上停頓兩個月到三個月,向廣西腹地將我們歷次作戰繳獲的舊雜式裝備,什麼緬甸人的,暹羅人的,荷蘭人的,西班牙人的刀槍鎧甲,向內地出售。那些狗屁土知府們,手裡有了刀劍盔甲火藥,就會越發的膽色壯大,廣西的事情就會越來越不好收拾。等他們這群跳樑小醜折騰三個月,我們的左路軍便北上平亂!”
這招叫什麼?假途滅虢?驅虎吞狼?假痴不癲?李代桃僵?似乎在所謂的三十六計裡找不到這樣的招數,雖然聽上去匪夷所思,但是卻可以讓南中軍站在道義和輿論的制高點上。
“記住,我南中軍進入廣西,不得燒殺,不得劫掠。要做到公買公賣。就算是小子們要解決一下褲襠裡的那點麻煩,也得給老子去風化場所,記得一定要給錢,還得注意衛生,別染上髒病回來!”
守漢的話引起了在場的人們一陣輕鬆的笑聲,強調軍紀,無疑是要在廣西百姓面前展示出一支強大而有著嚴格紀律的軍隊形象。這樣的軍隊,同之前他們習慣的明軍和土司兵所謂的廣西狼兵。土知府的營火們相比較,無疑是天地之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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