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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下了課我就給起揚打電話,說要請他吃飯,誰知道他睡得好像一個大死豬似的,竟然想不答應本小姐,咳咳咳,好吧,我說實話,下午的馬哲的課我實在不想去了,就想逃課,不過也沒有什麼玩的地方,於是還不如請他吃個飯,好還一個天大的人情啊。
我剛打完電話出教室門口,就聽見一個打招呼的聲音:“嗨,蝶煙幹什麼去?不如一起吃個飯吧?”
我轉頭一看,原來是郝康,我說:“也沒有什麼事,就是準備回家。”我不想和他一起去幹些什麼事情,他肯定想喊我一起吃飯去,我還是不說等人吧,要不然又得纏著我好長時間。哎呀,郝康這個傢伙追了我很長時間了,我一直裝作不知道,好多人都鼓動我同意,可我就是不願意。當然倒不是我煩他,只是也談不上喜歡,這傢伙感覺多少有點傲,應該是家裡比較有錢吧,要不就是嬌生慣養,學校的宿舍也不住,嫌棄條件不好,於是自己租了一個一室一廳的小房子,當然我不一樣,我是為了工作,晚上不讓進學校,要不然我也肯定住學校的。然後吧,這傢伙太過張揚,說句難聽的,有點裝逼,不過我明白,這是年輕人的通病,甚至說是大部分高校學生的通病,現在我才知道我高中的時候多麼裝,所以說我也有,當然那只是曾經,自從在酒吧上班後,我的小脾氣全被源志哥磨得沒有了,以前很愛發脾氣的我現在脾氣可好了。我覺得找男朋友的標準有兩個標杆一個是我的源志哥,好歹風度翩翩,不張揚,談吐得體,熱愛生活,脾氣還特別好的那種。要不就像我偉傑哥那樣的真正的男子漢,不苟言笑。可惜這兩個標準他一樣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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