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到底想要什麼?”
看在顧鯤態度很禮賢下士的份上,喬治·阿瑪尼總算是把那些準備拿來怒斥“門口的野蠻人”的話語憋了回去,讓雙方的第一次交流看起來似乎沒有火藥味。
不得不說,這老頭兒雖然看起來很顯老,不過氣度還是很優雅的,才65歲已經滿頭頭髮純白,給人一種星宿老仙丁春秋的既視感。
顧鯤很禮貌地給對方倒了一杯托斯卡納葡萄酒:“阿瑪尼先生,時代變了,新時代的奢侈品,需要新的宣傳力度和曝光率,需要讓那些不喜歡它的人也知道‘穿這個牌子是身份和體面的象徵’。”
阿瑪尼:“你這是在侮辱藝術!”
顧鯤:“我只是說一個客觀存在和外部威脅,沒說我要干涉你的經營理念——你可以不這麼幹,但是伯納德·阿諾特已經在這麼幹了,他的LVMH旗下的牌子,沒有一個例外的。你可以不這麼幹,但你不能裝鴕鳥否認現實的客觀存在。”
網際網路到來之前,和網際網路到來之後,奢侈品的品牌思路是截然不同的。
網路沒普及之前,辱罵並不是一種生產力,點選率也不是一種生產率。品牌需要的名聲大多數是好名聲,極少數才會墮落到覺得罵名也有用。(腦白金是個例外)
但是網路普及之後,邏輯完全變了,驢牌的包包可以被人罵是賣菜大媽背的包,但只要這個名聲在傳播的過程中,讓人普遍認識到“這包一個至少兩萬塊”,那麼品牌方的目的就達到了。從此背個驢牌包上街,別人可以不喜歡,但他們也不得不知道你背了兩萬塊,體現身價的目的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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