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下人招認,說是之前那位大少奶奶,其實是被刻意毒死的。
那位大少奶奶進門之後,先是被折騰了一番,然後三九天氣,又被罰了去佛堂撿佛豆,之後自然就病了一場,然後抓的卻是相剋的藥,用的是十八反的手段,所以這藥越喝越壞,不過一個月的功夫,人家撒手沒了!
大少爺在外頭表現得對亡妻情深義重,還寫過好幾首的悼亡詩,最後,在家人的“逼迫”下,又另娶了一個妻子,卻是甄家的旁支之女。
司徒憲在知道這事之後,簡直覺得噁心,真是做了女表子還要立牌坊,不想揹負背信棄義的名頭,就直接要了人家女兒的性命,簡直是叫人作嘔!但事實上,司徒憲後來知道,其實這種事情很多。一些大戶人家,家裡主母如果做了什麼難以原諒的錯事,為了不影響到兒女的前程或者說是家族的聲譽,像是什麼關佛堂,或者是去家廟之類的懲戒其實是很少的,因為這麼做,明眼人都知道,這家主母是做錯了事情。因此,許多人家就會選擇讓她病逝。尤其,這年頭,大戶人家的女眷,出門的機會很少,先是對外放個風聲,表示家裡夫人病了,請上幾個大夫,然後呢,對外說幾次夫人病重,換了幾個大夫都沒用的話,之後不治而亡就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了!
這種事情,即便是官府,也是沒法追究的。所以,真要是當初舒雲將東西拿出來,回頭他們母子有了足以威脅到皇權的聲望,說不定先帝真有可能為了自個的權勢,讓他們母子就這麼被病逝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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