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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麼能竊取別人的戰果呢?”張鎮一聽連忙拒絕道。
對於升官,他張鎮其實也是十分嚮往的,畢竟官位越高,那麼回到營丘見到自己那美麗妻子的的機會越近。
不過良好的家風教育,買別人的戰果,這種行為,張鎮是不恥去做的。
“誰給你說的我們要竊取別人的戰果了?對於有的人來講,金錢比升官更誘人,而且有的人,人頭多了,他們會想賣個好的價錢!”次將軍對張鎮說道。
三十個人頭可以換取一個伍長,但如果殺了三十一個人,那麼這個人就會拿出來賣這個人頭,當然這個人頭的價錢,要比軍官領來的錢,高昂很多。
齊國軍改後,軍規有一條,每個敵軍人頭都能換筆錢,這種人頭可以直接找自己的長官換取賞錢。
不過對於那種想做將軍計程車兵來說,他們會存著不賣,等下次戰爭,在殺幾個敵軍,這樣加起來,換取一個好的職位。
不過大多數人不會儲存,而是賣給那些有錢,想當官計程車兵們,畢竟誰也不敢保證下次戰爭,還能不能活著。
這種買賣敵軍人頭的風氣,上級將領們,他們都是知道的,不過他們也沒有過問,畢竟這是士兵們自己的事情。
每顆敵軍的頭顱,價格都是十分高昂的,交給自己的長官能領取一兩到二兩銀子,但如果拿出去賣,每顆頭顱都高達十兩到二十兩……
而買三十顆頭顱這是一筆的不菲的金額,也只有張鎮這種當朝上卿的少爺才能做到,但這種身份的人,軍中可能只有他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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