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間他問了醫生,有沒有可能知道肚子裡的孩子是不是他的。
醫生震驚地望了他一眼,就像聽到了什麼豪門辛秘一樣,謹慎地說可以是可以,胎兒DNA鑑定的最佳時間是在懷孕滿16周後透過腹部穿刺取羊水進行鑑定。
太子爺聽了倒抽一口冷氣:“不行,怎麼能穿刺呢!”
醫生剛想提供另外一種辦法,就聽見太子爺自言自語道:“太危險了,算了算了,不是我的就不是吧,反正我也不在乎。”
醫生:“……???”
醫生無奈道:“還有一種無創的,但是何先生的孕期還不夠長,無創dna檢測最好是在胎兒22周到25周檢測,才能更準確。”
何顏才懷孕了一個月不到,還要等很長一段時間。
更何況,他以什麼理由騙何顏去檢查。
何顏一直說孩子就是他的,難道他能說不是?
送走醫生後,太子爺第一次願意接通了李暮的電話,他打算跟人見一面,談一談。
而且李暮私下去見何顏這個行為讓他很不愉快。
他覺得自己有必要跟李暮說清楚一些。
不喜歡了就是不喜歡了,再勉強,再用從前的事情綁架現在,沒有意義。
剛約好與李暮見面,他掛完電話,就發覺小o已經從房間裡出來了,端著牛奶杯,還光著腳。
太子爺趕緊上前,把人抱了起來,放到了柔軟的沙發上。
再找來襪子,給人穿好:“怎麼不多躺一會,身體不是不舒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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