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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歌曲稿不過是人家蘇喬隨手塗鴉的,被白芷蘭這個不要臉的當成寶一般偷走了,真是可笑,還反過來誣衊蘇喬。”
“蘇喬唱歌那麼好聽,寫的歌曲也那麼好,根本就沒必要自降身份去拿別人的歌曲。”
“你們快看,蘇喬在她W薄上曬出了幾張照片。”
“郵遞單子?還是一個多星期前的?這是什麼意思,來個懂的說說。”
“我知道,我是學法律的,據我國律法明確規定,特快郵遞和傳真件可以做為法律證據。
而在很久之前,為了杜絕有人剽竊自己的作品,很多人在作品完成之時,都會把自己的作品底稿用特快或者傳真給自己或者親朋好友郵寄一份。
郵遞收到後不開封,用此方法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原來是這樣?那蘇喬可就真的冤枉死了,現在都跟公司解約了。”
“看來咱們都錯怪了蘇喬,最可惡的是白芷蘭這個噁心的人,竟然騙了所有人。”
錄音棚,白芷蘭在瞬間的慌亂之後,很快鎮定下來。
“哼,這又能證明什麼?那是我一個多月前寫的,後來不見了,也許就是被某些人偷走了呢?”
蘇喬又笑了。
是被這女人給蠢笑的。
“白芷蘭,你忘記了嗎?”
“上次你說的可是,那首歌曲是你當天才寫出來的,連曲譜都還沒有全弄完,怎麼,現在情況變了,你也要跟著變了?”
“可惜了,你讓人把影片發到網上去的時候,把你當初的話也一併發上去了,這算不算是你自己撿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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