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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怎麼?你們耐克公司對這個辛普申有想法?他已經退役了,影響力恐怕下降很多。”
莫蘭有些好奇劉琅為什麼會詢問這個人。
“耐克當年簽過他,不過簽了兩年就結束了合同,這個人的性格不好,我不喜歡他!”
“呵呵,這話霸氣,沒錯,這傢伙也是頗受爭議,有名的就娶個白人媳婦,尤其是很多黑人對他不滿,說他每天和白人打的火熱,瞧不起黑人兄弟,總之是個“白眼狼”!”
莫蘭看著劉琅笑道。
“姐姐,今天是幾月幾號?”
劉琅突然問道。
“哦?你還能忘記日期?可真是少見了,今天是五月二十六日!”
“五月二十六日,還有一週的時間吧!”
劉琅自言自語道。
“什麼還有一週的時間?一週後怎麼了?”
莫蘭好奇的問道。
“沒什麼,沒什麼!”
劉琅笑了笑。
一週之後會發生什麼?這是個大事件,那就是辛普申殺妻案會在九四年六月二號發生,發生地點就在洛杉磯。
九四年六月二日深夜,洛杉磯西部一豪華住宅區裡,一隻狗在不停地狂吠,引起了鄰居家的注意。人們在一住宅門前發現兩具血淋淋的屍體。
女死者後來證實是尼科爾•布朗•辛普申,而她身後是餐館的侍應生羅納德•高曼。兩人渾身血痕,而且被利器割斷喉管而死。
案發後凌晨,四名警察部偵探來到死者前夫即辛普森的住所,在門外發現其白色的白色福特野馬型越野車染有血跡,車道上也發現血跡。按鈴無人迴應,偵探爬牆而入,其中一個偵探福爾曼在後園找到一隻染有血跡的手套和其它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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