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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間是有神存在的。
並非白色教會聖典所宣揚的全能全知無上唯一真神,而是自古早年間起就在人類社會當中長存的。
名為想象力的神。
不分地區,不論民族與文化。古往今來人類各族創世神話當中往往都會有“神以自身的模樣造人”的說法——人乃是萬物之靈長,凌駕於其它生物之上,具有優越感的一種高等存在。
即便是在後面與其它四大種族有了接觸,這種說法依然有許多人堅信不疑。
神應當是具有人類外形的。不是精靈不是獸人,也不是矮人和侏儒,而是人類。
因為人類才是真正的神之子。
但這又引出了第二個問題——人類有許多個民族,高地人和拉曼人不一樣,拉曼人和阿布塞拉人又不一樣。那麼誰的神才是真神?
所有人自然都認為自己才是正確的。他們先下了這樣的結論,然後開始書寫聖典與神話。一代人接著一代人,無數人類社會精英窮其一生,為了證明這一切而踏上了充滿鮮血與死亡的征程。
傳教這個詞彙,從最初誕生開始就與征服還有戰爭緊密聯絡。
即便是號稱比起原始多神教更具有優越性的白色教會,那跨越千年的歷史也充斥各種死亡與內鬥。
這種做法在如精靈這樣不明白信仰是何物的外族看來顯得荒唐而毫無意義,但人類卻憑藉著自己的想象力對此深信不疑。
多神教的信仰是野蠻的——白色教會的聖典如是宣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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