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大漢高祖皇帝劉邦開國,因為吸取了秦朝苛政暴法而使天下大亂的教訓,為了養民生息,迅速恢復社會局面,聽取丞相蕭何等人的建議,採用了一套較為寬鬆的法律模式,來治理天下。
漢朝法典最初的幾條總略非常簡單,那就是高祖皇帝定鼎關中以後所提出來的“殺人者死,盜及傷害抵罪。”而後來的文、景二帝治政也務求寬緩,數次減免刑法,遂得人口增長,天下繁榮。
這樣的做法,認真說起來,是有利也有弊。其最大的弊端,就是因為刑罰的減輕,而使臣民對朝廷律法的敬畏之心減弱,個人驕矜之心日盛,從而勇於私鬥,擾亂社會秩序,造成了不少的危害。
當今天子繼位以來,他早就認識到了這樣的弊端,並且也開展了幾次對江湖豪俠之類幫派人物的重點打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整個社會層面上,卻並沒有得到全面的改善。遺傳自春秋俠烈的私鬥現象,還是時有發生,雖然規模不大,但也很讓人頭疼。
現行的律法,對因為某些原因而引起的這種私下的爭鬥,還並沒有明確的條文制止,這就使得許多人有恃無恐,倚仗著自身的勢力或者武力,去為所欲為行兇作惡。
就如同江都王劉非這樣,敢公然在長安街市上劫人行兇,一方面除了他自身飛揚跋扈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一旦事情鬧大,他們完全可以把這樣的事歸結為私下裡因為爭風吃醋而引起的個人恩怨,到時候就算是鬧到朝廷上,恐怕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