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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煜點點頭,心道這山上人還真是不少。
這麼簡單算一下,這山上就得有一百三四十號人了。
“勞倫斯的親信在這裡有多少?”
“二十三個。”
到了勞倫斯的親信這塊兒,這數字突然就變得格外的精確了。
這也正常,辛迪最瞭解的,肯定是勞倫斯自己的人。而那些安保人員以及科學家,其實跟勞倫斯並沒有多大關係,那都是他背後的金主安排的人選。
得出了島上大致的人數數量,程煜心裡突然產生了可怕的念頭。
如果使用槍械術,把這個島上的人屠殺一空,按照一個人頭一百點積分來算,一百三十多個人,這就是一萬三千多點積分。
哪怕因此耗費了幾個小時,那最起碼也能賺上一萬點積分。
十五點積分一天的生命,那就是六百多天接近兩年的生命啊!
程煜自己都被自己腦中這可怕的念頭給震驚了。
他當然知道自己絕不能這麼做,畢竟,真要是這麼做了,就算這島上的人基本都可以算作是罪有應得,但如果程煜掌握了這種大量賺取積分的方式,又已經毫無下限的去依靠這個賺取積分。
那麼,他還不得變成一個殺人魔王?
殺一個人,那就是六天半的積分,即便要扣除兌換槍械術所需的積分,和槍械術本身消耗的積分,程煜至少也能賺到六天的生命。
一條人命,換六天的生命,一個人的生命總時長也不過三萬天附近,程煜現在已經二十二歲了,如果他需要六十年的生命,也就是兩萬天左右。殺上三千個人就能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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