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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之下,當然是目前季漢掌控的十一州刺史官職最為顯眼。在這裡,關彝對州級政府的側重點做了修改。
東漢時代,十三州,一百零八郡。州刺史是年俸六百石的中級官員,州下面的郡太守才是兩千石的高階官員。那時候的州刺史,對下面的各郡只有監察權而無具體的民政、財政、人事、軍事權。對各郡舉薦上來的孝廉更是半點干涉的權利都沒有。
這樣的安排是合理的:中央直接對郡一級行政單位進行有力控制,使得地方上無法形成強大的割據分裂力量。頂級世家的發展受到限制,中級世家乃至豪族都還有存活、發展、強大的空間。相對而言,由於大中世家的彼此牽制,老百姓的生活也會過得更好一些。
到了東漢末年,由於各地叛亂此起彼伏,其叛亂範圍往往寬達數郡乃至數州。單獨的郡太守已經無法有效掌控局勢。所以漢靈帝聽從劉焉的建議,改州刺史為州牧。
州牧的權力就太大了:整個一州的民事、財政、軍事全都由其負責。所以漢靈帝一崩,加上董卓的粗暴執政,整個東漢瞬間分崩離析。
三國時代,蜀漢只有一州,沒什麼好說的。曹魏和東吳都實行的是大軍區制。即給重臣加上各種將軍、都督某某諸軍事等頭銜,讓他們出任某一軍區的司令官。而各州的刺史或者州牧,若是沒有將軍或者都督頭銜,則只負責民政。這是初步的軍、民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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