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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此刻,第51特混艦隊的旗艦“尼茲”號。
俗話說的,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腳。
接住通訊參謀遞過來的電文,斯塔克掃了一眼,就丟給站在旁邊的史密斯少校,而且不自禁的苦笑著搖了搖頭。
由海軍司令部轉發,CIA提供的情報。
根據前後兩次截獲的無線電通訊訊號,已大致認定,梁夏海軍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在霍努島的北面。從兩次發報時所在的海域判斷,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在向西航行,而且航速肯定超過20節。
之前,斯塔克與史密斯都做出了類似判斷。
可惜的是,也只是判斷。
在收到確切的情報之前,就算相信第四十一特混艦隊已經從東邊繞了過來,也不能將其當成決策依據。更何況,已經有足夠多的情報證明,在中轉島的西邊肯定有一支梁夏海軍的特混艦隊。
正是如此,斯塔克才決定留下來。
顯然,只要能幹掉西邊那支特混艦隊,那就什麼都好說。
相反,如果為了跟第四十一特混艦隊決戰,錯失消滅另外一支特混艦隊的機會,必然會遭受慘敗。
這裡,最為關鍵的,其實是保全自身。
說得直接一點,就是如何才能夠在不遭受損失,或者少遭受損失的情況下幹掉第六十一特混艦隊。
斯塔克採納了史密斯的建議,先撤走登陸艦隊,把徵用的民船留在登陸場。
民船沒了,還能夠徵用,而登陸艦沒有了,那就真的沒有了。以當前情況,哪怕有足夠多的船臺,造船能力也不是問題,也未必能夠在近期獲得新的登陸艦,因為需要建造的戰艦實在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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