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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亮之前集中火力打擊一號敵艦與二號敵艦,無非是消除數量上的差距。
達到目的之後,李傑立即對戰術做了調整。
其實就是充分利用速度優勢,跟敵艦保持最有利的交戰距離,確保本艦始終處在最有利的位置上。
關鍵就是交戰距離。
在理論上,只要使用新式重型穿甲彈,“旭海”級與“北河”級能在主炮全射程範圍內打穿紐蘭老式戰列艦的裝甲。
只是,紐蘭老式戰列艦卻未必能辦到。
如果使用的普通穿甲彈,哪怕是16英寸艦炮,也要把交戰距離縮短到14千米,才有可能打穿“旭海”級的主裝甲,或者是在17千米的距離上打穿“北河”級的主裝甲。即便使用重型穿甲彈,這兩個距離也就分別提高到19千米與21千米。至於14英寸艦炮,也許要縮短到11千米內,才有希望打穿“旭海”級的主裝甲。簡單說,在全射程範圍內,哪怕使用重型穿甲彈,14英寸艦炮也打不穿“旭海”級的水平裝甲與主裝甲帶,對“北河”級的威脅也很有限。
當然,這些都只是理論計算結果。
其實,這些效能指標也是在戰後才公佈的。
大戰期間,戰列艦主炮穿甲彈的威力,還有裝甲防護都是海軍的絕對機密。
不要說是對外公佈,即便在海軍內部,知道的人也不多。
因為很難搞到敵國主力艦核心效能的確切情報,所以設計戰艦的時候,列強都是在閉門造車,準確的說是按照自己掌握的火炮與炮彈技術,來衡量與確定戰列艦所需要達到的防護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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