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嚴用了半年時間,連克襄陽、宛城,將南陽郡收入囊中,立下了赫赫戰功的同時,也展示了自己的用兵才能。相比於諸葛亮兩次北伐的緩慢程序,他用實際行動證明了自己這個大將軍當得名至實歸,也從側面證明了諸葛亮不知兵的論斷,為從諸葛亮手中奪回兵權,實現當初劉備遺詔奠定了基礎。
如果一切順利,諸葛亮將兵權拱手相讓,甘心做一個只負責民事的丞相,也就等於拱手讓出了蜀漢的控制權。沒有兵權的丞相是不足懼的,兵權在手的大將軍隨時都可以彈劾丞相。
任何時候,兵權都是一個殺手鐧。
諸葛亮不肯束手就縛,寧可丞相府在成都被大將軍府壓制得喘不過氣來,也不肯放棄兵權,回到成都,無非是想將關中、隴右的兵權牢牢的抓在手中,利用北伐幷州的戰功來證明自己,從而達到反制李嚴的目的。
李嚴用皇帝的名義下詔,決定兩三年之內不大動干戈,與民休息,也是想限制諸葛亮立功,至少不讓他有藉口動用全國之力出師。在李嚴看來,如果沒有益州的幫助,僅憑漢中、關中的實力,諸葛亮能集結的力量非常有限,平定幷州的可能性非常小。
所以對諸葛亮的出師幷州,他並沒有阻攔,而是抱著一種看戲的心態,等著諸葛亮勞師動眾卻一無所得的時候,再義正辭嚴的指責諸葛亮,坐實他不知兵的罪名,徹底剝奪他手中的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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