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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平潮將他跟林茉茉比賽的事情從頭到尾說了一遍,然後說道:“為了確保萬一,我需要一筆錢做最後的準備,只要拿下了這場比賽,林氏集團的總裁就是我的。”
馮天達說道:“聽起來不錯,可是我已經幫你準備了那麼多翡翠原石,還讓我再給你拿錢,是不是有些不太合適?”
林平潮說道:“咱們不是已經說好了,你幫我做到集團總裁的位子上,我幫你把林茉茉弄到手。
而且這筆錢只是備用,真正用上的可能性並不大。”
馮天達猶豫了一下之後說道:“那我就答應你,誰讓我看上了林茉茉那個女人呢?說吧,需要多少錢?”
“三億華夏幣。”
“需要這麼多嗎?三億可不是一個小數字,如果錢砸進去你還輸了,到時候我找誰要錢去?”
林平潮說道:“不可能,只要有這筆錢做準備,我絕不可能輸,林茉茉就是再厲害也不可能一天銷售出三個億,這場比賽我是必贏的。”
“我是一個商人,不打沒把握的仗,這樣吧,你給我打一個欠條,這錢算是我借給你的,一週之後不管輸贏都要還錢,如果還不上就用你們家3%的股份抵債。”
林平潮說道:“3%的股份?不可能,我們林家1%的股份就價值三個億了,怎麼可能用3%的做抵押?”
馮天達說道:“你不是說了肯定能贏嗎?具體百分之幾的抵押都無所謂,只是一個形式。你也知道馮家不是我一個人說的算,動用這麼大的現金流必須要經過那些老傢伙們同意,只有讓他們相信你有還錢的能力才可能把錢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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