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深的車轍把大路割得遍體鱗傷,那是騾馬拖著大炮碾過的,兩旁都有車輛軋成的紅色溝渠,棉苗被碾得支離破碎,因為騎兵步兵都被炮兵擠出這狹窄的通道,跑到了棉田裡,他們一路踐踏著一叢叢翠綠的棉樹,把它們踩入泥土,給徹底毀了。
在路上或田裡,到處可以看到帶扣,馬嚼子和馬鞍的碎皮件,還有踏遍的水壺、彈藥箱的輪子、鈕釦、軍帽、破襪子和血汙的破布,以及行軍時丟下的種種七零八碎的東西。
更遠處,可以看到屍體,莫臥兒人的屍體,這裡一堆,那裡一堆。
李成棟問親兵道:“我們是前鋒嗎?”
回答說是!
李成棟勃然大怒道:“看看是哪個龜兒子的跑到了我們的前面,把莫臥兒人給打了?”
一調查,是第十軍的104、105師!
他們作為中軍的前部走在中軍之前,走著走著,就跑到了先鋒軍的前面去了!
走到前面也沒什麼,問題是他們沿途殺戮一切抵抗的敵人,把敵人統統消滅掉。
那麼還有第六軍什麼事?
官司一直打到御前,當著參謀長戴維先生的面,李成棟狠狠地告了一狀,然而他的本家,第十軍的軍長李定國卻包庇他的部下道:“軍令指示我軍前進,騎兵四條腿,跑得快是很正常嘀。”
言下之意不是說騎兵跑得快,而是第六軍太慢了!
李成棟冷笑道:“軍令是讓你們前進,可沒說到讓你們跑到先鋒的前面,如果個個騎兵都象你們這樣,那還要先鋒作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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