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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裡有一個長眉長鬚的老者,老者見司雲進來,笑眯眯的道:“聽管事的說,你有新奇玩意兒給我看。”

老者看起來和善,但司雲知道那只是表象,能在這種場合當掌櫃的,心性手段必定樣樣不缺,他也不說廢話,藉著摸兜的動作,從空間拿出了一副精美的撲克牌。

撲克牌以骨頭製作,通體白色,和象牙製作的幾乎一模一樣。當年他在一次拍賣會上見到有人拍賣象牙牌,但他不贊同獵殺象取牙的行為,就沒拍。等拍賣會結束,就想辦法找了一副偽象牙的牌。

骨頭算不上珍貴,然而撲克牌是近現代從西方傳來的,這個時代根本沒人玩撲克,這不是獨一無二什麼是獨一無二?只要老者眼不拙,他必能看出撲克牌的價值。

“此乃是撲克牌,是一種新型的玩法用具,我們可以用它來玩遊戲,也能用來賭博。”司雲將撲克一排擺開,“普通的玩法有橋牌,接龍,拱豬,□□,還有十點半,二十一點,複雜的,揣牌,五十K,各種各樣,單人多人都能玩兒。”

說完,司雲將撲克牌收起來,淡淡一笑,“掌櫃的,你說我這個是不是新奇玩意兒?”

掌櫃的盯著司雲,司雲也盯著掌櫃。許久之後,掌櫃笑了出來,第一次站起來朝司雲走了過去,感興趣的道:“這確實是一個新奇玩意兒,而且玩法也多,只是小兄弟,老夫想問問你,這東西是你自己的麼?”

司雲:“???”

掌櫃的目光往司雲的臉下移動,那目光並不帶著鄙視和嫌棄,而是一種正常的詢問。

司雲足足愣了兩秒,這才明白掌櫃的是什麼意思。因為他穿著粗布衣裳,怎麼看也不像是有錢人家的子弟,而作為一個農家子,也不像是擁有這麼精美骨牌的人。

所以說。

掌櫃的是在懷疑他是……小偷?

第12章 採購

千算萬算,司雲也沒想到會栽在這上面。

他的動作僵住,一時間竟不知道該做出什麼表情。良久之後,他才從那種操蛋的情緒中恢復過來,又成為了現代那個從容不迫的司雲。

“掌櫃的,你覺得我像是偷東西的人嗎?”

“不像。”掌櫃的打量了一會兒司雲,儘管心中仍舊存疑,卻也不得不說實話。

眼前的少年雖然穿著粗布衣服,但周身的氣質談吐卻不像是莊稼人。

“實話說,這幅牌具是我從一個來自海外的行腳商那裡得到的,這玩意兒在我們這裡算新奇,但在海外卻不新奇,我拿出來也只是撿了個便宜。”司雲淡笑,“況且,掌櫃的,我覺得我們現在應該注重的是怎麼好好利用這幅牌具,至於它的來源,只要沒多大的問題不就可以了麼?”

不得不說,司雲精準抓住了老者作為賭坊掌櫃的心情,翠雲堂生意比不上青山堂,若是他們還拿不出新的方式吸引顧客,那麼長久下去,翠雲堂在青山縣絕無立足之地。

而這幅牌,極大可能就是他們的轉機。

老者呵呵笑了出來,撫著頜下長鬚,道:“好,那我就不問了,小兄弟,我問你,你是怎麼打算的。”

“沒什麼其他的打算,只想賣掉。”

“賣掉?”掌櫃驚訝。

“是的,我只是偶然得到這幅骨牌,並不奢望能用它得到什麼別的。”

當然是假的!

如果時機合適,他也不是個農家子,他當然會選擇不光是賣貨,而是利用這次機會好好發展一下,怎麼也得敲他們一把,但凡事沒有如果。

真乾脆,少有人會這麼幹脆了,掌櫃的打量著司雲。

司雲就像不知道一般,神色坦蕩,掌櫃的看不出別的,只得相信他的話,“這副牌我以三百兩銀子買斷,但你得答應我,這牌的款式你不準再賣給任何人。”

“可以,但如果牌的款式從你們賭坊流出去,那可不關我的事。”

掌櫃道:“那是自然。”

接下來,掌櫃的就寫了一章買賣契約,司雲在現代附庸風雅學過一點繁體古文,能看懂一些,大概沒什麼問題,他就簽字摁了手印。再教了掌櫃的幾種玩耍方式,就離開了賭坊。

出去之後,他陰霾的心情消失了許多,臉上露出欣喜,那撲克牌在現代頂多幾千塊,轉手到古代一賣,就賣了三百兩!

這錢還挺好賺,三百兩銀子足夠他用上很長一段時間了。

.

有了錢,買東西就不用再節省。

揣著銀子,司雲徑直就去了商業街。他讓賭坊掌櫃的給了二百五十兩的銀票,以及五十兩散碎銀子,整的放在空間裡,碎的拿出來用。

擁有二百五十兩銀子在這個時代差不多是大款了,好些人一輩子都賺不到這麼多錢,放在空間裡他才能安心。

不過別看五十兩銀子比二百五十兩銀子少,但購買力卻不少,不揮霍浪費,五十兩夠兩口之家用上三年。

拿著錢,司雲率先去了糧店,作為一個被現代食物精細養著的現代人,他是真的不能接受天天吃粗糧,粗糙割嗓子,難以下嚥。

古代由於機器,人力,飼料等各種原因,每畝田的出產量並不高,因此米和白麵的價格都不低,許多家裡沒錢的人,都是把大米或者白麵和著其他的東西一起煮,更窮的人還會和糠,能吃飽,但那口感卻不敢恭維。

進了糧店,司雲直接問掌櫃的,“掌櫃的,你們家的大米和白麵多少錢一斤?”

司雲還穿著粗布衣服,掌櫃的見了,卻沒有露出嫌棄的眼神,上門即是客,熱情的說道:“小兄弟你問的是精米還是糙米?精米八十文一斤,糙米五十文一斤,白麵六十五文一斤,你要幾斤?”

這麼貴,司雲從原身的記憶裡得知肉差不多才二十多文一斤,原身家裡窮,從來沒吃過精米,他已經猜到不會便宜到哪裡去,但沒想到會貴這麼多,真是米比錢貴。崇朝從北宋延續下來,同樣商業發達,可能這也是物價高的另一個原因。

不過再貴,他也不可能不買。

“掌櫃的,給我稱十斤精米,十斤白麵,再來……十斤糙米。”最後,司雲還是稱了十斤糙米。

他現在還沒做生意,沒有穩定的收入來源,錢得省著用。而且糙米膳食纖維多,也有營養。現代還有人專門吃糙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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