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點,這驛站就是官營的,多數是傳遞軍事情報的官員途中食宿、換馬的場所。
若是換成私營,出了事,誰來負責。到時候,會不會有人參他假公濟私,那可就得不償失了。
何知遠想了想,“那地不能買賣,你若想做生意,倒是可以租給你。”不以公家名義,只租土地,出了事,也跟官府無關。至於途經那地的官員住不住,那就是他們個人選擇了。
林雲舒原先也沒指望他能同意,不過是刻意引導他,左右那地放在那也是白放,何不用它賺點租子?
果然!何知遠開始退而求其次賺租子。
林雲舒試探道,“我要在上面蓋房子,花費不低,能否租十年以上?”
別剛蓋完,就讓他們滾蛋,那才是得不償失。
何知遠點頭同意,“成!”又不忘補充,“十年後,土地收回,房子也歸官府所有。”
就是一分錢不花,房子也蓋成了。林雲舒想了想,還是同意了。
何知遠帶她到前衙辦理文書,林雲舒向李瑾萱告別。
租地三畝多,每月二兩,半年一交,這價格真夠貴的。
這到手的一百兩剛捂熱就散了十二兩。林雲舒心疼得直抽抽。
不過當她看到文書上的紅印章,她立刻就不疼了,拱手向他道謝。
何知遠招手想讓衙役送她回家,林雲舒拒絕了,“我還要去城西辦事。不用麻煩了。”
城西離這邊不遠,何知遠提出要送她過去,林雲舒再次拒絕,何知遠沒再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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