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行業,並非這些“頂流”入侵的唯一區域。
基本上,整個行業所有賺錢的行當,都在被他們搶佔。
方法同樣類似於代言行業這種“自降身份”,擾亂市場。
人家五百萬接一個綜藝,他們一百萬。他們片酬幾千萬,不在乎這一點兩點的。
人家三百萬接一個代言,他們五十萬。同時還可以給品牌方保證,找一批“傻子”來給他們衝業績,給他們帶去肉眼可見的幾百萬甚至是千萬利益。
本來是明星之間的正當競爭,被他們的惡意競價擾亂,然後他們還把這部分損失轉嫁給了粉絲。
正當明星,誰會動不動就說我能讓粉絲買你們幾百萬的產品,你們選我吧,這樣的話?
看看真正的大牌代言,可以站臺,但不會叫賣。
更不會蠱惑粉絲有樣沒樣的買,一本電子雜誌訂閱一百次,這特麼意義何在?
但偏偏,這群“頂流”還貌似師出有名。
因為他們可以把這種壓低市場行情的行為美化,叫做“抵制娛樂圈從業者收益虛高的現象”。
聽一聽,這特麼是人話嗎?
八千萬片酬的是誰?
一個億片酬的是誰?
片酬佔了一部戲百分之五十預算的是誰?
這種人,等價代換到體育籃球和足球行業中。
就是那種,一個人的工資超過了隊伍裡其他所有人工資,事實上擠壓了大家加薪空間的人。同時他嘴裡還對公司發放的一些福利叫著“哎呀,不要了,為公司節省一點吧,我們可以付出和貢獻的”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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