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峻生活了四個月,王峻的為人陳素又不是不知道,陳素是怕了,特別是王峻會對家裡的威脅讓陳素在高遠的‘勸說’下答應了,儘管像是笑話,陳素豁出去了。
按高遠出的主意,陳素提的條件和要求是這樣的:王峻得給陳素買一套房子,不干涉陳素的自由,不打罵陳素,當然也不能用陳素的家人來威脅他,更不能對外人說出他們的關係,王峻一但有外遇就分手,如果王峻要分手就送陳素一束白花來表示就行了,互相不要大吵大鬧,團結互助,王峻負擔全部的生活費用,一旦分手後房子歸陳素所有。此外陳素的義務是:要做到永遠不會也不許先提出分手,不許有外遇,此外,陳素當然就是不得給王峻臉色看,要嚴格遵循夫權為天!
關於最後這一條,聽得發毛的高遠沒敢笑出來,那是把車開回了來趕上談判最後一幕的宋威涼涼地加上的,本是開的冷笑話,倒是王峻也沒異議,只有陳素臉颯白颯白的。
陳素簽下這份不平等的等同於賣身契的文書,陳素也清楚籤與不籤是一樣的,不籤就是拳頭權勢來逼之就範,還是實相點,高遠不會害他的!
陳素考慮慢了幾秒王峻拿眼瞅他好兩眼了,高遠在耳邊說的家裡的事不會是假的,陳素想死的心都有了,陳素牙一咬,簽了,絕對不能讓家人知道,更不能讓家人知道這件事而抬不起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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