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知情同意、捆綁糾絞),但……我還是可以寫點別的吧?但這樣一說似乎有讀者更茫然了,那麼你想寫些什麼呢?我想寫什麼我想寫什麼我想寫什麼……我當然是寫我文案裡有的東西,打破一個強受的過程和他在愛人的幫助下走向新生的經歷。題目是走過地獄,那麼當然是一個關於毀滅和救贖的故事。再次覺得言語的無力,那麼我們還是回到BDSM的話題上來。必須說明的是,我不是虐戀愛好者,所以看法也就是來自於書本和朋友的談論,當然表達的也就是自己的想法了。
先還是放一個人皆盡知的定義,BDSM是一系列詞的總和:
1.B&D:綁縛(bondage)與調教(discipline),這是主奴相處的模式
2.D&S:支配(dominance)與臣服(submission),這是主奴之間精神上的聯絡
3.S&M:施虐(sadism)與受虐(masochism),這就是主奴的狀態或者心態。
但這幾組詞並不是可以完全互換,比如夫妻之間xxoo有時候會咬乳啊什麼的,這屬於sm的行為,但夫妻二人平時並沒有B&D的行為,也沒有支配臣服這回事。嗜痛狂要求sm工作者(大概也就是小說裡常常被yy的調教師)把他打到high,這是典型的sm行為,但雙方完全是簡單的付款得到服務的關係,也不存在D/S關係。現代社會中所認可包容的,也是被大家推崇的SM,是以受虐方為主導的SM行為,也就是奴隸把一切交託給主人,那麼主人必須負起相應的責任,照料小M的身心需求。在這種關係中,因為著眼點是S對M的需求而被稱為以受虐方為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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