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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揚名立萬地球村 第七百零六章 去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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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前有一個父母雙亡的孩子,那個孩子的親戚不願意養他,他便吃百家飯,今天這家吃一頓明天那家吃一口。後來為了活下去,那個孩子跟著別人從鄉下到了城裡,靠著自己那雙靈巧的手當了小偷,時常穿著一身得體的衣服進出飯店和百貨大樓偷人錢財,因為年紀小無人懷疑便屢屢得手。”

“直到有一次,他去當地最有名的酒樓偷竊時被人抓住了。按照當時的風氣,小偷被人抓住打死也不算什麼事,但那家酒樓的老闆是個好心人,見這個小偷年紀小便放了他,讓他在店裡做工抵打壞的物件。”

“那個孩子就這樣留在了酒樓裡做工,後廚事雜且繁重,那孩子最初只是幫著洗碗和洗菜,事多的時候也讓他幫著給土豆削皮。再後來別人見他皮削得不錯覺得他刀工還可以,就讓他幫著切一點簡單的蔬菜。最初那孩子只是在酒樓裡做工抵債,待著待著就這樣留下來了,後來甚至還好運地被酒樓老闆看重收為關門弟子,甚至還上了族譜。”

聽到這裡,在座的三人都聽出來孫茂才口中的這個孩子其實是他自己。

孫茂才接著往下講。

“那個孩子廚藝天賦極佳,短短十幾年的功夫就超過了所有師兄。他的風評很好,最開始還有人因為他原先是個小偷而對他心生戒備,但他對任何人都很尊重,謙讓,不爭不搶,從不自傲,甚至還經常會在一些小事上吃虧。漸漸的,酒樓裡的人包括他的師兄們都忘記了他的過往,他也成了一個人人交口稱讚的好孩子,好徒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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