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和言心遠兩人對話。
“十年前,哦,現在應該算是十一年前,一起殺人案,兇手就在我這裡。”
言心遠面無表情道。
警察一聽,臉色立刻嚴肅了起來,他和他的同伴們立刻朝言無情和郭天兩人看去。
言無情在聽到言心遠的話時,頓時變臉了,然而他沒有跑,只是用憂傷的眼神看著言心遠說:“哥,你怎麼能這麼做?你太傷我的心了。”
“就是他。”言心遠說道。
三位警察立刻控制住言無情,問話的警察又繼續瞭解情況。
“是哪起案件?死者是誰?什麼時候發生的事情?仔仔細細說。”
“死者泰敏,家住閔東路青春小區二棟503室……”
言心遠把當年的情況一五一十彙報給警察聽。
這時,郭天坐在沙發上說:
“我可以作證,就是他做的。”
他來這就是幫言心遠的口供作證,這是言心遠交代的。
言無情一直靠在一旁放花瓶的架子,看著言心遠跟警察。
警察記錄完畢後立刻打電話到局裡確認這件事。
“對,死者叫泰敏,十一年前的案件,你仔細查查,我在這裡等你的回覆。”
幾分鐘後,警察收到了回電,可是他卻用一種奇怪的眼神看向言心遠,說:“你確定你這舉報沒問題?”
言心遠愣了愣,“當然確定,我當年就有打算把他供出來,結果他跑了,現在他回來了,我當然要舉報他!”
“可是這件案子早就結案了,難道你不知道?兇手是死者的一個暗戀著,追求她多年,因為被拒絕才痛下狠手把死者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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