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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群採取的報復辦法很簡單。
就是花錢找人,弄來足夠多的人手。
再讓這些人每天以要盤花生米,或是來份兒“葉兒粑”的最低消費,去“照顧”這姓史的生意。
要說這招可夠損的。
卓群的手指只要一抖,最少也有上百萬的利潤。
別看每天僱請二百號人,得扔出去三萬塊,對他完全沒感覺。
可史老闆就不行了。
他的“川蜀王”買賣再好,也得靠每單幾十塊,幾百塊的從食客們身上掙去。
來的人多,點的菜貴,他才掙得多。
而房租、食材、人工、用電、裝置損耗這些成本卻是固定的。
這每天一開門就被人零零散散的把座兒給霸佔了,真正的食客見這場面都不敢就坐。
見天能賣出二百份兒冷盤或小吃就算到頭了,那不純屬賠本賺吆喝了!哪兒受得了啊?
時間甭長了,十幾天這麼耗下來,是真夠史老闆虧得吐血的了。
不過話說回來,既然九十年代能在京城開這麼大的買賣,肯定也不是一般人。
那官面兒上、私下裡,白的黑的,都得有托兒才立得住。
總之吧,史老闆還算有幾分本事,沒多久他也查明白怎麼回事了。
於是為了解決這事,他就請出了一個雙方都認識的大人物給卓群帶了話。
說希望能見一面,把事談談,化敵為友。
史老闆請來調解矛盾的人是個年近四十的金融掮客,姓年。
光憑這營生,就能知道其背景深不可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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