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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華憋了一肚子氣,午後上課,情緒都不大對勁。他在尋思,剛才就應該去見一見齊磊,踹他幾腳才能稍稍洩恨。
放學回家,振華很意外地發現,莊小蝶正在家門前等著自己。
宜蘭正陪著莊小蝶說話,開解安慰她。
“小蝶,你好些了嗎?”振華急忙問道。
“俺已經沒事了。”莊小蝶站起來,說道:“俺哥,我來找你,幫俺向齊磊傳一句話。”
振華點頭。
莊小蝶顯然經過了深思熟慮,說道:“你跟齊磊說,東灣村這個家俺不要了,俺帶著兒子走……”
振華急忙勸阻:“小蝶你幹嘛要走?就別走,我看他齊磊敢怎麼樣!”
小蝶一笑,搖頭道:“我都想過了,留在東灣村也沒面子。俺哥告訴齊磊一聲,讓他在城裡給俺買一套房子,俺立刻跟他離婚,帶著兒子走。不過俺有個條件,這房子必須離東灣村一百里之外,離俺老家一百里之外。”
振華皺眉不語,目光看向宜蘭。
宜蘭嘆氣,說道:“小蝶,齊磊掙錢,都是在和你結婚以後。按照法律規定,婚後財產,有你的一半。齊磊現在又帶了一個女人回來,是過錯方。如果打官司上法院,你還可以多分一些財產。”
振華點頭:“城裡一套房子,好像也就幾萬塊錢,你的要求太低,便宜齊磊了。”
既然莊小蝶去意已決,振華也不想多說什麼。
強行留下莊小蝶,保不定以後又鬧出悲劇。放她走,或許對她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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