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用於瞭解和背誦關於“自己”的背景資料,比如“跟死者的關係”,還有“案發時在哪裡”,等等。
何修懿翻開了筆記本的封頁,開始快速瀏覽:
【“×市公交車爆炸案。”
死者A(司機):……
死者B(左邊第一排乘客):……
死者C(左邊第三排乘客):……
死者D(左邊第五排乘客):……
死者E(右邊第二排乘客):……
死者F(右邊第四排乘客):……
嫌疑人A:死者A(司機)的丈夫/妻子。
嫌疑人B:死者B(左邊第一排乘客)的同學。
嫌疑人C:死者C(左邊第三排乘客)的同事。
嫌疑人D:死者D(左邊第五排乘客)的……
……】
何修懿一直翻到最後,發現,就如總策劃所說,真的沒有劇透!也就是說,除了抽到“兇手”的那個嘉賓外,沒有人知道真相!
這個遊戲……還真的要依靠推理能力,而不是演技。
半小時到,遊戲開始。
按節目組規定,何修懿穿上了一身警察制服。到了“案發現場”,他發現其他人也都換了衣服,有的像個學生,有的像個工人……都不需要自我介紹,僅從衣著就能將他們與嫌疑人ABCDEF一一對上號了。
“好。”主持人說,“遊戲正式開始之前,還是~~~先來一輪篩選!!!”
《尋找兇手》這個節目十分奇特。在“探案”前,全部八名玩家需要參與個小活動。輸的人會在正式遊戲中處於不利位置,比如被限制勘察現場的時間等等。小活動多種多樣,不過其實歸根究底需要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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