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罪犯”。當時在澡堂裡,有一個小夥子對他表現好感。單身許久的餘美麗傻乎乎地便上了套。沒想到對方是警察,呼地一下跳了起來,大叫了一句‘好哇,你可真是藏不住呢!’”1979年後,《刑法》規定,同性戀算作流氓罪,嚴打期間甚至可以判處死刑。餘美麗被判處七年勞動改造,在禮花場裡扛洋灰。一百斤一袋,來來回回扛,整日不得歇,弄出一身病。餘美麗扛了七年整,1990年才被放出來,還被剝奪城市戶口,從此天天瘋瘋癲癲。
而再往前,是文革中。在十年文革中,同志如履薄冰。對於他們來說,1966年,是末日的開始。人人惶恐,人人自危,哪敢透出半點不對——那個叫“雞姦犯”,是要被槍斃的。滿街大字報上,“現行雞姦犯”在最前,後面還有什麼“殺人犯”,最後總會跟著一兩個“雞姦犯”。在這種背景下,大家都會服從安排娶妻生子,也包括餘美麗當時的“男朋友”。而餘美麗,又作起來。當時餘美麗的領導為他介紹婚姻物件,而餘美麗,對著一直以來和藹慈祥、對他照顧有加的老領導,竟然小心翼翼地說,不行,他喜歡的是男人。如果可想而知,餘美麗被揭發,他被戴上兔子耳朵、兔子尾巴游街。“紅衛兵”用棍棒強行命令他學兔子動作,蹦跳過街。他們還將棍棒捅進他的嘴裡,把他扒得只剩內褲綁在理髮店櫥窗裡示眾整整三天三夜。而這時候,是掲發他的老領導替他奔走呼號、四處請命。原來,那老領導想讓部下在改造當中歸於正常,也沒想到最後竟然差點將人推入地獄。在這個過程中,餘美麗曾經的“男朋友”,堅決與他劃清界限,好像生怕對方舉報,只是留了一句:“餘九嘉,你腦子是不是有病,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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