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事,在現實中便多了去,何況在水深似淵的娛樂圈。
明霄長期在各個劇組打醬油,沒工作安排時便與程昊一起接私活兒,給商場內刊當過男裝模特,參演過無聊透頂的廣告話劇,甚至被喜歡動漫遊戲的程昊逮去漫展當有償NPC。
北漂不易,一百八十線小藝人的生活不見得比普通工薪族輕鬆。
但程昊樂意,明霄也樂意,就這麼繼續漂著吧,萬一哪天被機遇砸中,突然就成咖了呢!
不過在圈子裡浸了幾年,明霄剛開始闖蕩時的勁兒還是被磨掉不少。理想豐滿,現實骨感,漸漸意識到,要當個好演員,不是堅持練臺詞功底、堅持鍛鍊身體、堅持向前輩討教就行的。
如果連劇都接不到,那有什麼資格自稱演員?
半年前,張哥手下一名女藝人跟了圈內知名金主,沒多久就成了一部院線電影的女二。那女藝人回頭請大夥吃了頓飯,紅著眼抱了抱張哥。明霄聽見她哽咽著說:“對不起,我的青春沒幾年可以耗。”
是啊,藝人都是吃青春飯,最光鮮亮麗的那幾年紅不了,以後大約也紅不了了。
明霄不免有些焦慮。
20歲之前,他對“紅”甚至是嗤之以鼻的。20歲之後,才明白如果不紅,自己也許永遠只能跑龍套。
以後年紀大了,大概連跑龍套的機會都沒有了。
23歲的生日,他破天荒許了個過去不屑一顧的願——我要紅!
天上的神仙聽到了,然後砸下一個不願具名的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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