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聯邦之中,有很多特權人士,擁有自己DNA的複製人,他們在生病的時候奪取複製人的器官,移植到自己身上,讓自己可以活得更久一點。許多人擔心,在這種情況下,這些特權分子甚至可以利用複製人讓自己永生不滅,因為,你們也知道,大腦記憶複製技術,現在也日新月異了。」
他一邊說著,一邊用力地把手在半空中揮了一揮,強調著說,「請各位注意,對於聯邦這一條法律,我並沒有任何反對的意思,恰恰相反,我和你們一樣,厭惡一些高高在上的人,可以利用特權永生不滅,別人只有一條生命,他們卻可能擁有許多條生命。這樣不公平。我要說的是……」
他停下,喘了一口氣。
接著說。
「……複製人本身。複製人本身的權力,人權。」
「但聯邦法律早就規定了,複製人根本不能定義為人,也不可能具有人權。」下面有學生這樣說。
「為什麼呢?他們和我們有什麼不同?」
忽然之間,下面的聲音多了起來。
許多人在回答。
「他們是人造的,非自然孕育。」
「《複製生物工程概論》上寫的,製造複製人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製造人類,而是出於醫學考量。對於複製人,應該視為藥用品。」
「藥用品,怎麼會擁有人權?」
「如果承認複製人的人權,社會哲學方面要如何詮釋人的定義呢?不是和我們一樣有人類的器官,就可以視為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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