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仔細的用手摩挲著王二妮紅潤的面頰,那眼中欲/望沒有退去,灼灼的注視著,一副意猶未盡的摸樣。
王二妮被看的更加的不好意思,狠狠地垂了宋四郎兩拳,心裡還是有些記掛的問道,“後來怎麼樣了?”
“後來?俺聽過黑瞎子是看不見的,就屏住了呼吸,憋的都快氣盡了,才混了過去。”
王二妮知道,話雖然說的如此簡單,哪裡是那麼輕易地,只是顯然宋四郎不願意多講,“是在那裡看到了山參嗎?”
“嗯,說來也巧,那黑瞎子走的時候留了腳印,離俺最近的那個腳印上,雪被踩了下去露出了植物的枝頭,俺這一看……這不就是參苗嗎?”宋四郎說道這裡哈哈大笑,現在想起來也是有種大難不死必有後福的感覺。
王二妮聽的津津有味,“四郎哥哥,你說那附近是不是還有別的參苗沒挖出來。”
剛好宋三郎端著菜進了屋,聽到王二妮的話,忍不住寵溺的一笑,打趣的說道,“媳婦你可真是不知足的,是不是嫌俺們給你買的杏花簪子不夠漂亮,想多要幾個?”
當時在鎮裡賣了山參,宋三郎就說媳婦身上連個物件也沒有,實在寒酸,眾人就挑了個杏花摸樣的銀簪子,買了回來。
其實銀簪子做工粗糙,打磨的也不夠亮,談不上什麼好看,但是這份心意卻是讓王二妮覺得,這比鑽石做的還要漂亮,她當時就喜滋滋的戴在頭上給幾個兄弟看,倒是讓宋家兄弟心裡愧疚,覺得媳婦這麼喜歡這些東西,竟是到現在才給買了個,都暗暗下定決心,以後有了銀子要加倍的買首飾送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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