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以金贖刑欺袁氏
第二天,劉焉、袁隗、袁逢、洛陽令的奏疏就放在了劉宏的面前。這些奏疏只說了一件事,就是劉璋和袁紹等人的矛盾與衝突。只不過,洛陽令只是敘述了事情的經過,袁逢、袁隗卻是把責任全部往劉璋身上推,而劉焉上的竟然是請罪摺子,裡面對自己教子無方做出了深刻的檢討,並承諾以後好好教育劉璋。
如此一來高下立判,首先洛陽令與袁家、劉焉並沒有利益來往,他的奏摺是最可信的。其次,四份奏疏同時說了一件事,可是三方說法不盡相同,劉焉更有攬罪的行為,這就讓人覺得他是被人所逼,再加上袁家的勢力,人們總會對弱者報以同情,這就把過錯推到了袁家人身上,還不會讓人有死不認錯的反感。最後,也是最關鍵的一點,劉璋只有五歲。五歲的孩子帶人報復,說給誰聽,誰相信?要知道,一般人五歲的時候,還在撒尿和泥玩呢!
結果,滿朝文武相信了洛陽令的說法,並對劉璋等人做出了懲罰的判決。劉璋和袁紹、袁術同為主犯,念及劉璋年幼,杖責二十以儆效尤,而袁紹、袁術也已成年,居然和一個五歲孩童置氣,杖責八十,其他脅從杖責五十!
判決一下,所有人都傻了,袁隗和袁逢更傻,杖責八十,就算能活下來,也最少沒有半條命。可是聽見五歲的劉璋也要挨二十杖,兩人倒頗為解氣,他們倒也沒有覺得不公平,畢竟劉璋才五歲。可是劉焉下一句話,讓袁逢和袁隗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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