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家的喪事已經辦了三天了。凌荊山沒采納三叔公做七七四十九日水陸道場的意見,直接定下停靈七日然後下葬,並且棺木裡不放陪葬品。凌荊山自然不是拿不出銀錢來將喪事場面弄得隆重。但他想到那些在戰場上犧牲的同袍,有些甚至連馬革裹屍都辦不到,就覺得過於大辦喪事實在沒有必要。
三叔公當場就道:“我們老了,不中用了,說話也沒人聽了。七天,那也太簡陋了。而且還一點隨葬品都沒有,也太薄待你爹了。人家那些窮人家,寧可舉債都要讓老子娘走得風光。咱們這樣的人家,至於如此麼?”厚葬的確是這一方的風俗,他越說越理直氣壯。不肯給親爹大辦喪事,那就是不孝。
當時差不多族裡的男丁都在,凌荊山知道他是在爭話語權。之前於珩到來時幾個族老明哲保身的態度,他們自己也知道很難在他面前挺直腰桿。但要他們就此退縮卻是不肯的,藉著他爹的喪事發難早在他預料之中。總之就是要利用輩分把他壓住、壓服。畢竟接下來的守孝期,如果沒有大的意外,他是要留在凌家的。他的態度直接關係到他們的利益。
凌荊山斬釘截鐵地道:“凌家被搶劫的事才過去不到兩個月,家底都薄了。要按三叔公說的大操大辦的話,三個月後不用過年了。雖然家裡在孝期,但年也不能過得太簡薄。除非,把過年的一應花銷都挪來先用了。至於舉債辦喪事,我是決計不肯的。隨葬品我一件不放就是為了不讓人去打擾我爹。凌家再經不起第二次被賊人洗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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