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侯氏一說要分家,自個氣焰馬上弱三分,是因為這個年代有法律,父母健在不得分家析產!不然子女要坐牢的!每個月官府都會在申明亭前宣講這個,三歲孩子也知道。
所以侯氏才會那麼‘大方’地說,自己不要王家任何東西;又刻意不說分家,而是用‘分開過’代替,其實是在掩耳盜鈴!
不過這種事都是民不告官不究的。過不到一塊的兄弟多了,分開過的有的是,也不是各個都沒爹孃。只要不打分家官司,官府是不會管的,除非有人想整你。
侯氏想要得逞且不留後患,就必須徵得婆婆的同意,讓她出個‘分居不分家’的證明,才敢破牆而出。
所有人都望向老孃,只見她抽出握得發白的手,攏了攏額前的頭髮,也不急也不躁,平靜地望向王貴。
看了看兒子,她又對侯家人道:“我也早跟這又饞又懶、心黑惡毒的婆娘過夠了……”侯家人剛要發飆,卻聽她話鋒一轉道:“你們不就是要分居不分家文書麼?只要王貴答應,我出!”
侯家人登時大喜,轉向王貴,齊聲催促到:“愣著幹什麼,答應啊!”以他們的經驗看,王貴這種一輩子不敢說不的軟蛋,那是決計不敢反對的。
“別……”王貴可憐兮兮地央求侯氏道,“小二還病著,妹妹還小,老孃身體又不好,哪能撐得起來?咱們這時候分開過,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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