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工作得悄悄進行,楊小林白天不敢動,晚上得輕手輕腳,唯恐別人聽見,挖了三天,就聽見他在院子裡慘叫了一聲,引起了鄰居的注意,劉三爺帶人砸開西跨院的大門,提著燈籠進去檢視。
原來楊小林挖出一副死人骨骸,他嚇壞了,打算爬梯子回家,誰知道腿軟手顫,從梯子上摔了下來,驚叫聲引來一大群的人。
出了人命案,肯定得報官,又是劉善民的院子,縣太爺自然要提他去審問。
雖然縣太爺還算是清官,但只是相對來說的,他一個只讀四書五經的文人,哪裡知道怎麼破案?最簡單最直接的辦法,就是審問劉善民。
劉善民說他不知道。縣太爺卻說他不老實。一聲令下,用刑。
劉善民是個孬種,脊杖二十,還不到十下呢,他就冷汗淋漓,慘叫著說他招供。
那死人,就是劉善忠,就是他劉善民打死的。
原來劉善忠恨劉善民跑來要繼承自己親伯伯的家產,他假仁假義地對外宣稱,自己戒賭,要去北塬縣一個大戶家裡做工,晚上,邀請劉善民喝幾盅,給他送行。
劉善民巴不得劉善忠離開,畢竟,他爹和老劉六,只是堂兄弟,不如劉善忠親近。
誰知劉善忠存下歹意,趁劉善民吃喝之際,拿起一個木棍對著他後腦敲來。
也是劉善民不該死。他剛好回頭和劉善忠說話,竟然看見了,匆忙間。他抓起地上一個磚頭,砸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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