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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然人在自己房間裡,心在客廳那邊,煤礦職工的議論斷斷續續傳入耳中。
按照職工們的說法,林為民和呂治國全面主持龍泉煤礦改制工作,準備實行股份制戰略改造,將採礦權、礦山機器裝置和土地等固定資產,經評估折算股份,一部分股份由在冊職工按工齡長短和職級高低分檔持股,另一部分出讓給業內知名的盛華集團,引入先進管理經驗和新型礦山裝置。
這個方案吸取了前十年賤賣國有企業,國有資產流失的同時,老闆官員吃飽、廠長經理狠撈、下崗工人慾哭無淚的教訓,全員持股保證了職工隊伍的穩定,引入技術實力強、市場門路廣的盛華集團,能讓龍泉煤礦更上一層樓,股份出讓的收益還可以由市政府支配,投入本市的幾個民生專案。
理想很豐滿,現實太骨感,盛華集團自恃實力強大,態度非常強勢,給出的條件相當苛刻,導致改制程序受挫。
改制領導小組副組長、市國資委主任尤建剛,領導小組成員、龍泉礦山公司總經理兼煤礦礦長黃智勇,這兩位則力主把煤礦資產分拆出售,盛華集團全面接手礦山,職工整體轉崗,位於市區較好地段的老家屬區,交給杜詩泉的錦隆集團進行商業開發,土地增值部分用於買斷職工工齡。
這個方案看起來很美,其實和破產沒有本質區別,龍泉煤礦的職工被買斷工齡,轉崗到盛華集團,還不是任憑人家揉搓?要下崗就下崗,要開除就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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