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重本來就是要出門的,而那個人本來是要按門鈴的。
千重開啟門的時候,那人就伸著一g手指站在自己的面前,如果不是眼神過於冷酷,他就像是在門口站了千年的雕像。
方微藍也喜歡穿白衣。
與傑尼斯的奢華和凌飛翔的驕傲都不同,方微藍的白衣上沒有任何其他顏色的裝飾,讓人覺得就算拿球集訓的節目介紹,你和他走的那麼近,想必也是認識的。但是和沙威隊的比賽後,關於他的報道全部變成了空白,他就好像從人間蒸發了一樣。”他說到這裡,苦笑了一下:“就跟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每個人都在用心經營著自己小小的幸福。
就好像寒冷的冬夜裡,小心捂著一杯熱水,那種感覺就非常幸福。
幸福到底是什麼?用金錢、權勢還是赫赫的名聲都沒有辦法做出準確的衡量。幸福就是那樣一杯熱水,從手指一直暖到心底,可以每夜每夜抱著夢想入眠,哪怕一無所有,也會感到心靈的安寧。
千重打斷了紛爭天使的話,說的很平靜。
“我不想回去了。”
“我要見父神,只是想說這句話。既然你不帶我去,那麼就傳達給父神聽吧。”
“我不想再在他們的面前消失了,也不想再被人遺忘了。”
“我不想——一個人回憶他們了!如果我們天使是永恆,那麼就代表著這種痛也會永恆的存在啊……”
世上自有繁華三千。
自有繁華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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