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強制和演員解約。鄧彤這種完全沒辦法完成自己戲份,拖累劇組進度,浪費劇組資金的人,早就應該解約了。只是鄧彤不願意私了,劇組就得走法律程式。但鄧彤的叔叔又幫過史導一些忙,還負責上華視的電視劇的稽核,史導也不好撕破臉。
要知道,演員若是被強制解約,那可是大丑聞,鄧彤會背上“花瓶”的名聲很長一段時間,她也就只能演演偶像劇,沒多大發展前途了。
在這個時代的演藝圈還是挺嚴格的。
不過那華視的領導也說了,只要不解約,其他的他不管。哪怕最後這個角色毫無存在感也無所謂。以後他也不會管鄧彤的事了。
那人也知道鄧彤的事讓劇組多為難,浪費了多少資金。不過好歹是他護著的人,要是就這麼毀了,他面子上也過不去,和家裡人也沒辦法交代。
不過那領導也鬆了口氣。鄧彤自己出了這麼大的醜,讓他廢了這麼大的人情,以後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不管她了。
於是鄧彤留到了劇組繼續折磨劇組的其他人,而編劇也只能改劇本了。
慕子墨覺得鄧彤蠻可惜的。其實她的演技也說不上多差,背景也挺好。若是按部就班的磨練自己的演技,以後說不準還有所成就。但她想一步登天,偏偏又自視甚高沒有好好重視這個角色,導致全劇組的人都對她不滿。
特別是導演、編劇和其他演員,可謂是對她一點好印象都沒了。雖然說這次沒有解約,但這種名聲肯定會透過眾人之口傳出去。若不是劇組管理嚴,媒體估計也早就開始鬧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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