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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小時之後,晨星工作室在東方娛樂網的頭條發了一個嚴正宣告:
經由搜搜網的報道,江晨星才知道昨晚有人刻意冒充她在群英會所招搖撞騙,以達到欺騙公眾和混淆視聽的目的,這件事已經嚴重損害了江晨星的名譽,江晨星已經向公安機關報案,如今公安機關已經介入調查此事。
在此正告所有媒體,搜搜網上所發的買醉女子以及被無名富商攙扶的女子,是一個相貌跟江晨星有幾分相似之人故意冒充的,若有人再借用這些照片明指或者含沙射影地汙衊江晨星,我工作室必將追究蓄意誹謗之人的民事、刑事責任!
……
看到這個宣告,邱毅、冒充晨星的女孩子、包括齊老闆,這個時候都很樂觀,覺得王勱不過是在虛張聲勢。
說得這麼嚇人,好像誰是被嚇大似的,他們做的事情,只要他們拒不承認自己是故意的,這些照片就是被好事者偷拍了,誰能說他們違法?
而喜歡一個明星,成了她的粉絲,模仿她的穿著,這不就是狂熱粉絲愛做的事情嗎?不然呢,粉絲經濟都是怎麼發展起來的?
即便是發了這篇文章的記者,來一句自己看錯了,又能有多大責任?
更何況,他們有很大的把握,公安根本查不到他們的身上!
*****
成總他們介入了這個案子之後,沒有急著去找齊老闆、邱毅這些明面上跟這件事有關的人,他們很感興趣的是,到底是何方神聖,能在京城這樣繁華的大街上,在晚上八點左右,隨手毀掉街道兩邊的監控攝像,還不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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