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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星的父親江明順急忙拉著胡玄寧坐下,劉月梅捂住臉,哭了好大一會兒,才說:“好吧,我告訴你當年的事,只是她的仇,她臨死的時候已經交代我們不要報,就讓她好好安息吧。”
雖然時光已經過去了二十多年,可是有些事對有些人來說,永遠清晰如昨。
劉月梅清楚地記得,姐姐月荷回家的時候,她已經嫁到鄰縣半年多了,家裡捎信過來,說她姐姐回來了,她就跟婆婆說了一聲,帶著老公急匆匆地回到孃家。
回家見了姐姐,卻發現她有些憔悴,又因為她回來得很突然,家裡人都以為她在外面受了委屈,知道她一個人在外面不容易,父母親都沒敢多問。
月荷有兩個弟弟,大弟弟十八歲、小弟弟十六歲,農村婚嫁都很早,大弟弟都開始尋媒人介紹物件了,月荷給了父母兩萬塊錢,讓父母給兩個弟弟蓋房子。
父母親很不安,因為那是一大筆錢,在那個年代,他們村裡最富裕的人家,都沒有這麼多錢,月荷讓父母放心,說自己在京城遇到的蘇家、胡家都是好人家,這筆錢是他們兩家給她的嫁妝,她推辭不過才接著的。
把錢給了父母親之後,月荷說自己手裡還有點閒錢,想去縣城裡做點生意,父母攔不住她,只得讓月梅和江明順跟她一起去綏縣縣城裡看看。
到了縣城裡,月荷才告訴月梅,她想開個飯館,問月梅夫妻倆能不能過來一起做,掙的錢大家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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